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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


为培养适应高等艺术院校需求的专业艺术生源,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体育、艺术学校招生办法>(招收初中毕业生部分)的通知》(苏招委〔2005〕8号)文件精神,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及南京艺术学院领导下,2023年南京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继续采取“单独考试、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单独招生。招生具体事项如下:

一、学校简介


南京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建于1958年,隶属南京艺术学院,是一所建校历史悠久、艺术氛围浓郁、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资源丰富、设备条件优良、办学机制灵活、教育管理规范,育人成果丰硕的中等艺术学校。


浸润于南艺“闳约深美”的育人环境,学校立足校园文化建设,稳步发展,学制分三年、五年和六年,现有在校生千余名;开设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绘画等多个专业及方向;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文化教师队伍;建有交响乐团、民乐团、合唱团和舞蹈团,其中附中合唱团于2022年成为首批江苏省高水平中学生艺术团建设单位。


学校始终以“培养优秀艺术人才,为国内外高等艺术院校输送优质生源”为办学目标,依托南艺优质艺术资源,共享大学部专家教授,多年来取得良好的办学效果,培养出一批享誉国内外的艺术名家,众多毕业生进入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央民族大学、中央戏剧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东华大学、茱莉亚音乐学院、旧金山音乐学院、伯克利音乐学院、曼哈顿音乐学院、英国皇家音乐学院、魏玛李斯特音乐学院、比利时皇家音乐学院等国内外知名高等艺术学府深造。


近年来,学校师生先后在中国音乐“金钟奖”、全国舞蹈展演、全国青少年民族乐器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桃李杯舞蹈教育教学成果展示、CCTV中国器乐电视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江苏省文艺大奖、江苏省“莲花奖”(舞蹈类最高奖)等重大艺术专业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


学校现位于南京艺术学院校园内,由南京艺术学院同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的南艺附中新校区正在积极稳步建设中。新校区位于南京市浦口高新区求雨山片区,项目总投资约6.5亿元,总建筑面积约6.72万㎡。


二、报考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努力学习,尊敬师长;


2. 具备学习相关专业的基本素质及条件;


3. 身体健康,发育正常,五官端正,身材匀称;


4. 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① 音乐表演专业:身心健康,无任何不适宜集体学习、生活的疾病与缺陷;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作曲方向,听觉器官无疾病;声乐演唱方向,听觉及发声器官无疾病;


② 舞蹈表演专业:身心健康,无任何不适宜从事舞蹈训练和集体学习、生活的疾病与缺陷,其中音乐剧方向考生听觉及发声器官无疾病;


③ 绘画专业:身体健康,发育正常,视觉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和色弱,无任何不适宜集体学习、生活的疾病与缺陷;


5. 遵守学校相关教学管理规定,舞蹈表演专业学生专业教学小班分配、音乐表演专业学生专业课教师分配,均由学校统一指定,学生不得自行挑选。


三、招生年级、专业方向、名额等



四、器乐演奏方向招收乐器种类


2023年音乐表演专业各年级方向对应招收乐器种类如下,凡未列出种类该年不接受报考:


1.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


①管乐(初一、高一年级均招):


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中音号、长号、大号;


②弦乐(仅招初一年级):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含民乐大提琴)、低音提琴(含民乐低音提琴)、爵士贝斯、竖琴;


③弦乐(初一、高一年级均招):


古典吉他;


④西洋打击乐(仅招初一年级,不含爵士鼓等流行打击乐);


2.中国乐器演奏:


①弹拨乐(仅招初一年级):


古筝、琵琶、古琴、扬琴;


②拉弦乐(仅招初一年级):


二胡;


③吹管乐(初一、高一年级均招):


竹笛、唢呐、笙;


④民族打击乐(仅招高一年级);


3.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


①钢琴(仅招初一年级);


②爵士钢琴(初一、高一年级均招);


③电子管风琴/双排键(仅招初一年级)。


五、报考规定


1.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考生均须参加专业及文化考试;


2. 学校不接受考生越级报考,如在读五年级不得以自学六年级文化课程为由报考初一年级,越级报考一经发现将取消进入复试及录取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 凡报考高一年级应届初三考生,须同时参加户籍所在地中考,并在录取入校时上交本人中考成绩单,如因无法提供成绩单导致无法注册学籍,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 学校各专业方向(含乐器)可兼报,凡兼报多个专业或方向考生,文化考试均只参加一次,费用全额缴纳,成绩通用;


5. 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公布各阶段考试结果,一律不接受现场报名;


6.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初试采取线上提交考试视频形式(视频中不得暗示或透露考生本人及培训机构信息),考生应对照考试内容认真准备;相关视频经专家评审后,合格者进入复试;原则上复试至附中本部参加线下考试(具体安排以考前公告为准),复试合格考生进入文化考试;


7. 绘画专业不分初复试,考生在报名缴费后应在规定时间、地点统一参加专业及文化考试;


8. 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5日-4月5日


(准考证生成时间:4月6-7日);


9. 报名流程:


①下载报名软件:“南艺附中”手机客户端;


② 注册登录:使用可接收注册验证码的手机号;


③ 填报信息:规范填写考生相关信息,上传考生三个月内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原图),并上传考生身份证件(须包含正、反面,港澳台地区及外籍考生可用相关通行证、居留证代替),考生户口簿(本人页及监护人页,港澳台地区及外籍考生可用相关通行证、居留证代替),应届考生须提供学籍证明(内容须包含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现就读学校名称、就读年级、就读学籍号等信息,并加盖学校公章);


④ 网上缴费;


⑤ 自行打印准考证(线下考试全程通用,无需重复打印);


10.  考试时间


(具体安排以考前公告为准)


11.  报考费用



12.  退费


退费仅可通过报名软件(“南艺附中”手机客户端)申请,经审核确认后集中办理,逾期或不按规定程序申请视为放弃退费,缴费前请慎重决定。系统生成准考证即代表考务组织工作启动,考生接受学校考试安排。考生应综合考虑交通、住宿、个人健康等因素,提前规划相关行程安排。初试阶段在准考证生成后除不可抗力因素(不含交通)外不予退费。复试及文化考试阶段一律不予退费。


六、考点设置



七、考试科目及内容


1.音乐表演专业考试科目及内容




2.舞蹈表演专业考试科目及内容



3.视唱练耳口试、听音考试等级说明



4.绘画专业考试科目及内容



5.笔试科目、分值及范围



6.特别提示


  ① 听音科目迟到考生一律不得入场,其余笔试科目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场;


  ② 各笔试科目均为闭卷考试,英语均含听力,须使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


  ③ 各笔试科目考试时长如下:



八、录取原则


1. 学校将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及南京艺术学院领导下,公平、公正、公开录取;


2. 初一、初二年级文化考试各科目均计入文化总成绩,凡文化总成绩达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分方向、乐器、性别等)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满分100)=专业总成绩*80%+文化总成绩/3*20%;


3.高一年级音乐表演专业文化考试各科目均计入文化总成绩,凡文化总成绩达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分方向、乐器、唱法等)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满分100)=专业总成绩*50%+文化总成绩/3.6*50%;


4.高一年级绘画专业分别划定文化、专业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各科目均计入对应文化或专业总成绩,凡文化、专业均达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满分560)=专业总成绩+文化总成绩。


九、港澳台地区及外籍考生报考要求


1. 学校各专业均面向港澳台地区及外籍考生招生;


2. 港澳台地区及外籍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及文化考试;


3. 港澳台地区及外籍考生报名、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录取原则等要求均与内地户籍考生一致;


4. 港澳台地区及外籍考生招生计划单列;


5. 港澳台地区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外籍考生须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和所在籍国家护照。)


十、其他注意事项


1. 报名须仔细阅读提示信息并如实填写,信息提交前须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在准考证打印后将不可更改,如违规报考将取消进入复试及录取资格;


2. 因填报虚假、错误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自行打印准考证等,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 内地户籍考生在录制提交视频前须通过身份证信息进行人脸识别,凡因未及时办理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录制提交视频,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 凡在附中本部进行考试时,考生须于规定候考时间前到达候考点,凭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准考证参加相应阶段考试;


5.学校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针对招生科目的考前辅导或培训;


6. 凡通过对应阶段考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软件(“南艺附中”手机客户端)进行下一阶段报名缴费;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下一阶段考试资格,不予补报;


7. 考生报考期间旅费、食宿一律自理;


8. 2023级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新生,凡户籍为南京六城区(鼓楼、玄武、秦淮、建邺、雨花台、栖霞)原则上走读,不安排住宿,非六城区户籍新生鼓励走读;


9. 2023级绘画专业于附中南京校区办学,目前仅招收走读生,不安排住宿;


10. 学校保留为应对特殊情况调整考试科目、内容及时间安排的权利。如有调整,以校方公告信息为准,相关信息仅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报名软件(“南艺附中”手机客户端)发布,请考生及家长密切关注,对非上述渠道发布的招生信息,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1.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南京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所有。


南京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官方网址:http://nyfzh.nua.edu.cn


南京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nyfz1958


南京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25-83490080


咨询电话受理时间:


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南京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4号(南门)、石头城路100号(西门),


邮政编码:21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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